观点 | 网红时代的那些事儿

科技与商业 阅读 5 分钟 1,474 字

2016-03-22 科技与商业

这并不是一篇关于Papi酱和罗辑思维的“公关”文。

(画外音:且,你得先有这个本事吧……)

1.

今天我们聊聊网红。

网红一词,最早源于魏武挥先生2015年4月12日在博客扯氮集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名字就叫《网红》。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又特意复习了这篇文章。

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直接在百度里搜索“网红”看看,如果实在太懒,我可以提炼文章中的几个观点,值得反思跟回味一番。

网红是一个只有几年的职业——甚至几年都没有。

网红唯一不死的可能是:拿得出足够有分量的作品。

单纯的网红,是没有积累的,没有沉淀的。

网红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必须和前赴后继的网红争夺注意力。

不要做网红。

所以,看到这里,你大概明白我这篇文章可能不太讨好,因为我也~

不那么喜欢网红(比我红),括号里面的可能是真的。

2.

运营一个自媒体真心不容易,如果不是真正热爱,很难想象自己会坚持一件事情超过三年,但是~

当你看到辛苦运营三年的行业自媒体一年的流量还不如一个段子手(网红)一天的流量;

当你看到朋友圈刷屏的都是“段子”、“心灵鸡汤”、“各种谣言”;

当你看到周围的朋友都在谈论“哎你看内*新出的视频没,太逗了”;

当你看到曾经某知识界大拿向新晋网红频频伸出橄榄枝甚至直接投资;

当你看到网红真正成为某种职业被机构追捧甚至直接拿到投资;

幻想依靠建立“个人品牌”达到“网红”境界的自媒体人们(当然也包括我自己)集体陷入“不知何去何从”的境地,那种心塞,恐怕真的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3.

他们发现“网红”这事儿变得越来越难。

微信公众号恐怕是最早感受到这一波“寒意”的,不论是机构运营的还是个人运营的,流量骤减让很多曾经的“大V”开始恐慌。

各种内容运营的教程层出不穷,各种标题党、排版党比比皆是,更值得注意的是,以文案、设计为主要内容的“学院派”频频出现,业界甚至出现了很多围绕微信公众号的创业团队。

种种迹象表明:张小龙的“微信生态”正在形成。

这一波内容生态大潮已经形成,只可惜大部分人都被后浪拍死在了沙滩上。

以“伟大的安妮”为代表的动漫派、以“同道大叔”为代表的星宿派、以“咪蒙”为代表的鸡汤派、以及以papi酱为代表的视频派迅速占领新媒体各大榜单。

人们突然傻掉了,原来新媒体界的流量也可以形成“头部效应”,大部分流量正在快速被几个巨头分食,姑且称为新的“流量垄断”。

我曾在一年前的某篇文章中提出一个观点:“现在的微信公众号,根本不是在PK谁家的创意更好,谁的角度更刁、谁的视觉更赞,更多都在比谁的下限更低,谁的节操可以不要……”

想在这种生态环境下生存,难!

4.

其实上面讲得更多的是在互联网上生产(或者搬运、加工)内容的人,还不能讲是完全意义上的网红(以及想成为网红的人)。

网红则不一样,在他们眼中,注意力才是真正稀缺的资源。

因此,网红界的生存法则恐怕只有一条:不惜一切代价攫取注意力。

于是,挤胸露腿无下限,卖萌装傻扮逗比是大多数网红的常态。从芙蓉姐姐到凤姐,从甘露露到留几手,路数都差不多,只不过形式或者载体有不同。

人们都有“审美疲劳”,所以网红是有生命周期的。

每当一个新平台上出现某种新形态的“网红”,总是能够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昔日的BBS以及痞子蔡、博客以及徐静蕾、微博以及姚晨都是如此,所以看到今天微信公众号上的Papi酱,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Papi酱们的成功,不是意外,只是让人有些眼红而已。

5.

在飞往北京的飞机上,我惊奇地看到南航的杂志也推出了一个专题报道“网红备忘录”。

其中一篇文章写道:“互联网给了我们成功的幻象,包括功名,包括财富,在一个警察与军队尚未建立的领土上,我们极度放大内心的自由,企图将互联网从生活的飞地,变成鲁滨逊漂流的孤岛。在这里,我们寻找世俗的英雄或榜样,又企图建立精神的领地与信仰,于是,我们看见了马云,看见了王思聪,看见了网红们蠢蠢欲动,看不到时代周刊里的我,我们。”

这段话的最后一句有一个背景,2006年,美国《时代周刊》杂志(TIME)将年度封面人物评选给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互联网上使用和制作了内容。互联网已发生了从公共机构或组织向个人的新数字民主主义公民的转变。

这本身就很酷,不是么?

而对于“网红”们,我们真的还需要那么在意吗?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 · 故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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