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终端产品快速普及,融合创新使得信息产业和行业边界逐渐模糊,从电信运营到终端制造,再到互联网服务,各领域的界限被打破,跨界融合成为产业链各方创新发展的关键词。信息产业理念和发展思路的创新转变,让我们对未来的演变有了更多的期待。
今天,我想就电商模式在电信运营领域的应用提出几个观点,权当抛砖引玉。
一、术——什么是电商模式?
2012年,京东CEO刘强东两条微博掀起电商争霸导火索,其后包括苏宁、国美等多家电商高层在微博中回应了刘强东,一时间电商行业硝烟弥漫,随后当当、易迅等企业的“乱入”,最终演变为整个国内电商行业的混战。那么,究竟什么是电商模式呢?
电子商务模式可从多个角度建立不同的分类,但最常见的分类莫过于B2C、B2C、C2C和O2O这四种。
1.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如:当当网、京东商城等。
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B2B方式是电子商务应用最多和最受企业重视的形式,企业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网络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完成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如:阿里巴巴等。
3.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如:淘宝等。
4.线下商务与互联网之间的电子商务(Online To Offline即O2O)。线下服务可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来筛选服务,成交可在线结算,而服务可在线下完成。
以上列举了四种常见的电商模式,除了介绍基本概念之外,我是想通过罗列的方法展示电商的“术”,其实究其根本,电子商务的核心仍是商业模式,与传统商业不同的仅仅是载体不同、方法各异而已——电子商务通过网络推广,建立并深化与用户之间的关系,提升企业形象、改善客户服务、开拓销售渠道,最终实现销量提升的目的。
俗话说:“术源于道”。如果说网络营销是电子商务的“术”,那么电商背后的“道”是什么呢?我认为还是我们的产品或者服务能为用户解决问题、创造价值、降低成本、提升效能……
二、道——电商模式给我们什么启示?
无论哪种模式的电商,其实都在做类似的事情,无非是买卖的对象不同。从这些电商模式中,我看到了很关键的一点——用户量。2012年愈演愈烈的电商大战其实就是在争夺用户。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可以大胆断定:电信运营商有着天然的电商优势,因为我们有着规模可观的用户基础,再加上网络资源、品牌资源及渠道资源等,我们几乎具备着所有电商梦寐以求的土壤和条件。
从不同定位及角度出发,我认为现阶段的运营商有两条路径可以选择:
1.打造产品中心,提供信息服务
在B2B、B2C模式中,我们为集团客户、公众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或应用产品,此时,我们扮演的是传统运营商的角色。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任务是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精品网络、舒心服务,我们是产品中心,所有的经营策略都围绕着需求、围绕着产品。
2.打造渠道中心,提供销售平台
在C2C、O2O模式中,我们则转变为商家及顾客的渠道或平台。《平台经济学:平台竞争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曾指出:“平台是新经济时代的重要经济体”。拥有丰富的用户资源的运营商同样可以成为“别人的”渠道或平台,提供一种现实或虚拟交易的空间,促成双方或多方客户之间的交易,并收取恰当的费用而获得收益。这种情况下,运营商则扮演了新型渠道中心的角色,我们搭台,商家及客户唱戏。
要多说一句的是:在互联网技术发达、服务同质化的今天,一切商业的基础都是用户,而真正能让用户动心的,无非是体验,用户在使用产品或享受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便捷、放心、舒心,就可以成为你的忠实拥趸。
三、器——我们能做些什么?
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讲完了电商的模式和可期的未来后,我想谈谈现阶段运营商要重视和准备的几件事情:
1.做好自己,做好本分。商业模式无论怎么变化,用户基础始终都是王道。因此,“稳存量、拓增量”是运营商永恒的主题。
2.做强能力,做优体验。电子渠道是运营商在现阶段降本增效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全力打通电子渠道涉及的各个环节,全力培养用户使用电子渠道的消费习惯,全力确保所有产品在电子渠道的销售及服务,最大限度地积累电子渠道的运营经验和用户基础。
3.创新拓展,协同并进。打通在B(集团客户)和C(公众客户)之间的“无形墙”,加快集客与公客的业务融合进程,快速推进行业应用平台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调研、统一行动。消除B与C之间的壁垒及灰色地带,形成协同作战、创新拓展的良好机制。
以上是前段时间研究电商模式偶得的一篇旧文,权当抛砖引玉,欢迎批评指正、多多交流。
